冀教職成處函〔2015〕15號各設區市、省直管縣教育局,省屬中等職業學校,有關高校中專部:
為進一步嚴肅中職學籍管理,為中職助學工作打下良好基礎,決定全省新生注冊一律采用到學,F場注冊的方法,F將春季注冊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生注冊備案范圍
(一)、省屬公辦中等職業學校、省屬公辦高校中專部,一律到省教育廳職成教處注冊;省屬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省屬民辦高校中專部的新生注冊,按照《關于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冀教職成〔2011〕1號〕文件要求,由屬地設區市負責。設區市、縣(非省直管縣)所屬的學校一律按屬地原則到設區市教育局注冊。
(二)、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擴大省直管縣(市)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和《河北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河北省教育系統省直管(市)體制改革試點對接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發〔2013〕39號)文件要求,10個省直管縣教育局管理屬地中職學校的學籍注冊、學籍異動的審批,學生的畢業證書由省統一核發、驗印。
二、備案要求
(一)、學校自行打印2015年春季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錄取簡明登記表(樣式見附件2),并加蓋學校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經審核合格后加蓋學籍主管部門“學籍備案專用章”,未辦理上述學籍備案手續的,其畢業證書不予驗印。同時按附件1的要求完整填寫各字段信息。
(二)、跨省招生的學校必須提供教育部跨省招生計劃;招收衛生類專業的院校,新生注冊同時要提供經省衛生廳、教育廳、發改委聯合評估合格的文件;民辦學校應同時提供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文件(新生注冊數不得突破招生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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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設立專業(即中等職業學校從未開辦過或已停止招生三年及三年以上又重新招生的專業)的學生學籍注冊,必須按照《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先進行專業備案,方可注冊新設專業學籍;經核實對新設專業未經備案的學生學籍,不予注冊。
(四)、電子圖像信息采集:為加強學籍管理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工作,各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在上報學籍數據庫備案的同時,一并報送新生的電子圖像信息。具體要求如下:
1、為與《全國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管理信息系統》要求一致電子攝像規格調整為:格式JPG,尺寸120px(寬)*160px(高),電子文件大小不超過60KB,藍底彩色。2、一律不得使用翻拍或掃描的圖片。3、電子圖像統一按學生的身份證號命名,要保證所報送的電子圖像文件名與數據庫中學生身份證號一致。
(五)、學生的類別劃分:學習形式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入學方式包括:統招、注冊,計劃形式:3+2、3+4、五年一貫制、中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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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注冊要求:1、學生必須在校。2、學生必須攜帶身份證或戶口本。
(七)、由于中等職業學校學籍及資助系統正處于調整期,因此要求2015年春季新生注冊后將注冊信息(含電子圖像),在4月20日前同時導入新舊兩個系統,兩系統暫時并行,舊系統停用時間另行通知。
(八)、各設區市、省直管縣教育行政部門于2015年4月25日前將所有正式注冊的新生匯總數據總庫(庫結構按附件一要求)和照片刻光盤一式二份報省教育廳職成教處。衛生類、師范類、由省發放助學補貼資金的學校應分別匯總并同時報送一份紙質錄取備案登記表。學生注冊的材料(包括照片,數據庫,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錄取簡明登記表)要求在各設區市、省直管縣教育局留檔。
三、為便于安排工作,省屬公辦學校需認真填報春季招生情況填寫附件3,并于2015年3月31日前反饋到hbszyjy@126.com。咨詢電話:0311-66005113。到省屬公辦學校的現場注冊時間另行通知。
四、請各市教育局在代辦原省管民辦學校、衛生類、師范類學校注冊學籍時務必高度負責,要嚴格按照相關學籍管理規定,逐一現場核實學生注冊信息后方可注冊備案。對聯合辦學、設立校外辦學點的,要嚴格遵照“學生在哪上學,在哪注冊”的原則辦理。要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司函〔2013〕68號)精神,嚴禁違反規定注冊、虛假注冊、重復注冊。因學籍注冊錯誤而導致出現套取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資金行為的,將追究注冊部門的相關責任。請各市教育局務必按規定時間將相關材料上報我處。
附件下載
附件:1. 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信息數據庫結構 。
2. 河北省中等職業學校新生錄取簡明登記表。
3. 2015年省屬公辦學校春季注冊情況反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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